企業(yè)進項稅額留抵退稅是在滿足條件的申報當期申請退稅嗎
企業(yè)進項稅額留抵退稅是在滿足條件的申報當期申請退稅還是在申報期結束后申請退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于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nèi),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企業(yè)進項稅額留抵退稅是在滿足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nèi),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可以申請進項稅額留抵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