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人未辦下來貸款解除銷售合同,已交印花稅能否退還
房地產企業(yè)銷售商品房,由于購房人未辦下來貸款解除銷售合同,已交印花稅能否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七)項規(guī)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根據上述規(guī)定,房地產企業(yè)銷售商品房,由于購房人未辦下來貸款解除銷售合同,已交印花稅不能申請退還。
房地產企業(yè)銷售商品房,由于購房人未辦下來貸款解除銷售合同,已交印花稅能否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七)項規(guī)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根據上述規(guī)定,房地產企業(yè)銷售商品房,由于購房人未辦下來貸款解除銷售合同,已交印花稅不能申請退還。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