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繳納財產保險沒有保險合同,僅有保險單,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guī)定》 (國稅地字〔1988〕25號)?
5.對貨物運輸單、倉儲保管單、財產保險單、銀行借據等單據,是否貼花? ????
對貨物運輸、倉儲保管、財產保險、銀行借款等,辦理一項業(yè)務既書立合同,又開立單據的,只就合同貼花;凡不書立合同,只開立單據,以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應按照規(guī)定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附件2.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印花稅文件目錄中,無國稅地字〔1988〕25號,即國稅地字〔1988〕25號目前還是有效的。
綜上規(guī)定分析可知,企業(yè)繳納財產保險沒有保險合同,僅有保險單,也應按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