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購進的設備還能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時一次性扣除嗎
答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可以一次性扣除,參考《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的規(guī)定,企業(yè)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
答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可以一次性扣除,參考《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的規(guī)定,企業(yè)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