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的發(fā)票無法勾選抵扣?
通過聯(lián)系銷售方了解到,銷售方開具發(fā)票的時候,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選擇的為“3070599000000000000”,根據(jù)《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查詢該編碼對應的貨物和勞務名稱為其他居民日常服務。
根據(jù)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yè)稅改證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因此,該張發(fā)票不得抵扣,所以無法勾選。
哪些發(fā)票不允許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蘇州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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