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延續(xù)!有哪些變化!
2019年4月,為繼續(xù)支持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稱公租房)建設和運營,出臺《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 公租房的優(yōu)惠政策得以延續(xù)。
分析:財政部 稅務總局2019年61號公告是財稅〔2015〕139號的延續(xù)文件,優(yōu)惠事項差異不大,主要差異為:文件表述上進行了適當修改,取消了政府出具資料的硬性規(guī)定,公益捐贈支出按照新政策修訂為“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將“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籌集)的公租房”納入優(yōu)惠范圍。具體對比情況如下:
| 作者:劉老師(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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