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想問2025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問題:2025年匯算2024年1-12月的收入。如果年終獎在2025年1月計提,2月發(fā)放,2月申報,年終獎還能并入2025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匯算嗎

84785024| 提問時間:01/1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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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quá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
那個不行的,只能在1月申報才能在25年匯算
01/13 14:51
84785024
01/13 14:53
也就是獎金必須在自然人電子稅務(wù)局扣繳端——稅款所屬月份(2024年1月-2024年12月)這個期間申報,員工才能把獎金并入2025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嗎老師
家權(quán)老師
01/13 14:55
是的,就是那個意思的
84785024
01/13 14:55
如果在自然人電子稅務(wù)局扣繳端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時,稅款所屬月份顯示2025年1月及以后,員工就不能把獎金并入2025年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只能并入,2026年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對嗎
家權(quán)老師
01/13 14:58
是的,就是那樣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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