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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第三季度利潤總額為10萬,已交企稅5千元,然后第四季度利潤總額為-5萬,本年利潤總額累計5萬,第四季度所得稅還需要計提嗎?然后多交的企稅要怎么處理呢?

84784990| 提問時間:01/15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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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正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第四季度按全年計算,不需要計提,多交的企業(yè)所得稅在匯算的時候處理,納稅調(diào)整后,多退少補
01/1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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