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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為未成立的子公司代墊前期費用,發(fā)票抬頭是母公司,子公司正式成立后需要歸還給母公司,母公司可否將費用開票轉(zhuǎn)給子公司?具體如何操作?

84784992| 提問時間:2014 09/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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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對于以母公司作為抬頭的發(fā)票,建議直接計入母公司的的賬務里面,因為款項和發(fā)票都是由母公司來操作的。如果子公司確實需要入賬,建議母公司先只墊付費用,等子公司成立之后,再由收款單位開具相應的發(fā)票給子公司入賬。另外,實際操作中,如果母公司有發(fā)票上面的經(jīng)營范圍,操作上是可以開發(fā)票給子公司。但是不建議這樣做。
2014 09/1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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