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樊雯 老師您好 請問2019年發(fā)放年終獎 當月工資小于5000時,要先用月工資-5000算出差額 在用(年終獎-差額)*適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是這樣計算嗎 這里的月工資是上年度平均工資還是12月應發(fā)工資還是發(fā)放年終獎的當月應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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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你好,
2019的年終獎:
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取消了: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的規(guī)定。
2019 01/04 13:12
阿水老師
2019 01/04 13:16
具體條文如下: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84785044
2019 01/04 13:30
您的意思是取消了差額這塊 直接用年終獎收入*適應的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阿水老師
2019 01/04 13:34
學員你好,
根據(jù)文件,是這個意思。
因為現(xiàn)在這3年也是過渡的一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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