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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虧損,當年前三季度都虧損,只有第四季度盈利,那第四季度按照利潤總額報企業(yè)所得稅嗎?還有計提全年企業(yè)所得稅是在18年12月份,還是在19年5月份前提了就可以?

84785010| 提問時間:2019 01/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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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第四季度是看本年累計,如果第四季度的盈利小于前三季度的累計虧損的話,就不用交了。
2019 01/07 17:15
84785010
2019 01/07 17:19
那如果本年累計大于前三季是要交所得稅的,那還需要計提全年的,在19年5月前計提清繳嗎
84785010
2019 01/07 17:24
第四季度的利潤足夠彌補上面虧損的,那我可以彌補嗎?
宋生老師
2019 01/07 17:27
您好!是的。5月份之前清繳。匯算清繳的時候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84785010
2019 01/07 17:46
那我是否對全年納稅調(diào)增調(diào)減,還要在12月份計提計提
宋生老師
2019 01/08 10:24
您好!你12月計提的是前四季度累計應納的稅額。
84785010
2019 01/08 10:26
建議做匯算清繳預繳嗎
宋生老師
2019 01/08 10:33
你好!其實平時季度申報就是做預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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