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納稅人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在原單位任職受雇期間已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不得在新任職受雇單位扣除。原扣繳義務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什么時候起,停止為期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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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9 01/1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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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您好,在停止發(fā)放工資的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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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1/13 13:08
那是在,當月末,當月起,次月初,還是次日起
寧靜老師 
2019 01/13 13:16
比如您是上班到12月,在2月的申報1月的工資就停止了,一般在月初申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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