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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10萬可以享受最新的附加稅減征政策嗎

84784981| 提問時間:2019 02/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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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財稅「2016」12號: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按季度繳納增值稅,以每個季度銷售額為一期計算。所以前三個季度符合條件,則前三個季芳減免,第4個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元,則第4個季度要交。   該優(yōu)惠不分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可以享受。
2019 02/14 16:46
84784981
2019 02/14 16:57
老師財稅2019 13號里"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這個政策必須得是小規(guī)模嗎?這個月起實行了嗎?
bamboo老師
2019 02/14 17:03
對的 必須是小規(guī)模 從1月 1號開始
84784981
2019 02/14 17:08
老師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銷售額超過10萬的那個月就不能享受附加費免除,沒超過的那個月就可以享受是嗎?
bamboo老師
2019 02/14 17:17
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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