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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類捆綁銷售,比如買手機送話費,算作折扣處理,將實際收到的價款分到手機和話費服務(wù)上,這兩個的稅率分別算還是話費服務(wù)以成本做銷售收入,增值為0,收到的價款做手機的銷售收入,按稅率交增值稅

84784973| 提問時間:2019 04/0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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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師
異類捆綁銷售,所售商品與贈品不屬同類商品。如買皮鞋贈襪子,買冰箱贈微波爐等等,都是異類捆綁銷售。這種有償贈送方式,會計上將贈品作為“銷售費用——促銷費”處理;但稅法上視同折扣處理,但要求所售商品和贈品必須同開在一張發(fā)票上;否則,贈品要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2019 04/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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