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公司是2018年簽的材料單價采購合同,2019年4月份之后才送的貨,我們付的款,發(fā)票稅率是開16%還是13%?還有一種情況就是4月份之前送到貨,我們4月份之后付的款?稅率該怎么開?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屬于13%稅率。4月前是16%,這種3月申報時作為無票收入申報,4月后可以開具16的票
2019 04/20 23:58
84785033
2019 04/21 00:11
老師,我還是沒明白,是按送貨時間算,還是實際支付貨款的時間算,我們是買材料的
陳詩晗老師
2019 04/21 00:14
送貨時間是納稅義務(wù)發(fā)生時間,不是付款時間
84785033
2019 04/21 00:17
那采購價格是不是得減少3%的點,要不稅率減少了,我錢還付簽合同的價格是不是虧了
陳詩晗老師
2019 04/21 00:33
你可以協(xié)商讓他退稅點給你
閱讀 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