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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應納稅所得額調增和調減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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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納稅調增事項主要有:
1.超標的業(yè)務招待費,超過稅法允許抵扣的工資金額;
2.行政性罰款;
3.除通過制定的福利機構進行的捐贈以外的其他捐贈,只有通過專門的福利機構進行捐贈的部分才允許扣除,其他的比如直接對外捐贈不允許扣除。
4.暫時性差異中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該調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納稅調減事項主要有:
1.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
2.加計扣除的折舊費和加計扣除的殘疾人工資等。
2019 05/2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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