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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在投資時點調整,第一年存貨出售半分之六十,實現凈利潤調整的話是調減利潤,第二年又出售剩余的百分之四十,但是是發(fā)生虧損,那么為什么是用虧損加回來百分之四十呢,不應該是調減利潤嗎,

84785016| 提問時間:2019 05/2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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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小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如果被投資單位實現盈利,那么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公允的利潤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如果被投資單位的資產,比如存貨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相等,因為利潤是按照存貨的賬面價值進行的計算,所以需要將利潤調整成公允價值。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調整凈利潤的時候,對于出售的部分調減凈利潤,但是如果公允價值小于賬面價值,那么對于出售的部分在調整凈利潤的時候是調增。調整公式如下: 一、投資時被投資方資產公允價與賬面價不等  1.存貨 調整后的凈利潤=賬面凈利潤-(投資日存貨公允價-存貨賬面價)×當期出售比例  2.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調整后的凈利潤=賬面凈利潤-(資產公允價/尚可使用年限-資產原價/預計使用年限)
2019 05/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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