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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公司員工,**在我公司名下買社保,這對公司有風險嗎?做賬應該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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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為非本單位員工代繳社??赡芤l(fā)的風險
1、行政機關(guān)處罰的風險。通過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的前提必須具備真實的勞動關(guān)系,無勞動關(guān)系而參保的情況被查實后,可以取消參保資格,并將繳費退還。用人單位將非本單位員工視為本單位員工進行繳費申報的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還可以給予警告或罰款。
2、騙取社保待遇的法律風險。之所以非本單位員工愿意自費在**單位名下繳納社保,其目的無非是為了享受有關(guān)社保待遇,如工傷保險待遇、醫(yī)療保險待遇等。但這種以虛假勞動關(guān)系參保而建立的社保關(guān)系屬于無效,造成社保基金損失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guī)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睒?gòu)成犯罪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3、引發(fā)勞動爭議的風險。司法實踐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者以社保繳納事實為依據(jù),主張認定其與被**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guān)系、要求支付工資等勞動爭議的案例。這就是典型的沒事找事干,而且用人單位如果疏于證據(jù)管理和舉證抗辯,就可能陷入被動境地。
2019 06/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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