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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依據收入進行扣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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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tài)環(huán)境,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關于印發(fā)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價服〔2007〕207號)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qū)范圍內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與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包括暫住戶)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業(yè)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本辦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對城市生活垃圾實行無害化集中處理過程所需的費用,包括垃圾收集、運輸和集中處理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堅持“排污者付費”的原則。在本市市區(qū)范圍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規(guī)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五條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由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協(xié)調,并負責具體實施;市地稅局、財政局、城管局、供水集團等有關單位負責具體征收工作;市物價局負責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報市政府批準后執(zhí)行,并報省物價局、省住建廳備案。
第六條 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標準及代征部門:
(一)居民住宅生活用水按用水量計價征收,每噸水0.3元。由城市供水企業(yè)負責代收,隨水費同時征收。
(二) 商業(yè)、文化體育業(yè)、娛樂業(yè)、服務業(yè)按營業(yè)額的0.5‰征收,其中服務業(yè)中的旅店業(yè)按營業(yè)額的4‰征收。建筑業(yè)按營業(yè)額的0.5‰征收。由市地稅部門代收。
(三)市、區(qū)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屬財政供給單位,按每人每年22元征收。由市、區(qū)財政部門代征。
(四)中央、省屬管理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駐肥部隊、非財政撥款的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工業(yè)企業(yè)、金融保險業(yè)、郵電通信業(yè)等按上年度在職職工人數計算,按每人每年22元征收。
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按每人每學期2元征收。
交通營運(含機場、鐵路、船舶、公路客運)按座位數,每座位每月0.5元征收。
集貿市場、個體經營者按占地經營2平方米為一個收費單位,每一個收費單位按每月3元征收,不足2平方米的按照2平方米征收。餐飲攤群點按每攤位每月3元征收。
以上行業(yè)和單位由市、區(qū)城管部門負責征收。
第七條 城市低保戶按規(guī)定繳納垃圾處理費后,采取貨幣化直補的方式,每戶每月3元,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局撥付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按季度隨低保金發(fā)放,從征收的垃圾處理費中列支。
國家、省、市給予政策扶持的企事業(yè)單位,交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有困難的,可報經市政府同意后適當減免。
第八條 地稅部門代征手續(xù)費按征收額的3%收?。还┧髽I(yè)代征手續(xù)費在年征收額3000萬以內部分按3%收取,3000萬元以上部分按征收額的3.5%收??;城管部門負責征收的仍按《批準市財政局市市容局關于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合政辦〔2006〕48號)執(zhí)行。
第九條 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系統(tǒng)建設費經市國資委、發(fā)改委、財政局審核后,從垃圾處理費中列支。
第十條 市城管部門和有關代征部門應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標準,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原則上應使用省財政廳統(tǒng)一印制的非稅票據,地稅部門、供水企業(yè)為方便征收,可使用現行的專用票據,按實際收取額每季度解繳一次,納入市財政非稅專戶管理,資金使用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顚S?。
第十二條 單位和個人未按規(guī)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市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3 倍以下且不超過 3 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3 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第十三條 市物價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對本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資金使用實施監(jiān)督檢查。
第十四條 各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開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物價局、城管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1日止。《關于印發(fā)〈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暫行辦法〉的通知》(合政〔2000〕51號)同時廢止,《關于批轉〈合肥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居民衛(wèi)生費收取辦法〉的通知》(合政辦〔1996〕58號)中有關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條款同時廢止。
是依據收入的
2019 07/0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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