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關于個稅的問題:1、如果一個員工是4月份入職的,5月份發(fā)放該員工的工資,6月份申報時計算個稅時的扣除數(shù)5000、附加扣除數(shù)項目如房屋貸款等項目等都是按2019年1月1日開始計算扣除的嗎?是不是去申報4月份工資的個稅時扣除數(shù)累計數(shù)是顯示可以扣4*5000,貸款扣除4*1000?所有的項目都是默認是2019年1月1日開始扣除的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所有的默認從1月開始的這個新的申報系統(tǒng)
2019 07/0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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