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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如果合同簽的是給客戶開發(fā)軟件,那么應該是開技術服務費6%對嗎?如果簽訂是我們自己的軟件給對方使用權那開的是13%對嗎?如果直接賣所有權那么算技術轉讓開6%對嗎?

84785038| 提問時間:2019 07/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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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應該是開技術服務費6%,如果簽訂是自己的軟件,給對方使用權,那開的是13%,如果直接賣所有權,那么算技術轉讓開6%,對的。
2019 07/15 18:29
84785038
2019 07/15 18:30
謝謝
王雁鳴老師
2019 07/15 18:34
您好,不客氣,祝您學習進步,工作順利,麻煩給個五星評價,老師回答您的問題將會更加用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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