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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銷售行為如何計算增值稅如何計稅

84785036| 提问时间:2019 07/16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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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怡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銀行初級資格證,審計師
根據(jù)《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具體咨詢稅務機關。
2019 07/16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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