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家公司假如在2018年3月完全裝修好, 2018年3月已開業(yè),供應商之前沒開發(fā)票,假如2019年5月補開發(fā)票,現錄待攤費,那費用是按開票時間6月開始分攤,還是怎么攤更合理呢?是否需補提之前的分攤?

84784962| 提問時間:2019 08/0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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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應該是按2018.3月裝修好 4月開始分攤費用的 需要補分攤的
2019 08/05 18:09
84784962
2019 08/05 18:32
如果按發(fā)票時間6月份開始攤,不補之前的分攤可以的嗎?
meizi老師
2019 08/05 18:33
你好 一般是要求按完工的次月開始分攤 建議是按要求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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