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假設我司和合作方按比例分攤收益,在收到某客戶的17元后,我司的收益為15元,合作方的收益為2元。按照正常流程,合作方在收到客戶給的17元后,需盡快將全額17元打款給我司(合作方同時會開出17元的發(fā)票給客戶),我司相應開出金額為17元的發(fā)票給合作方,然后將2元服務費打款給合作方,然后合作方開回2元的發(fā)票給我司?!艾F(xiàn)在”為了節(jié)省一步,合作方在收到客戶的17元后,只將15元打款給我司,然后要求我司開出17元的發(fā)票給他們。合作方在收到這17元的發(fā)票后,再開出2元的發(fā)票給回我司。請問,“現(xiàn)在”這樣的賬務流程在實際操作中是否正確并可行?對比原來的流程,“現(xiàn)在”的流程又應該如何入賬??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這樣的處理流程是可以的。
但是有一個前提是,你要出具一個說明,委托付款方將這個款項轉你的合作方。
2019 09/1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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