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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單出口方式是EXW可以退稅嗎?生產(chǎn)企業(yè)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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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EXW ( EX Works),翻譯成中文:工廠交貨,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jié)關。
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也就是說,采用EXW成交方式出口貨物,賣方是不需承擔報關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成交方式”,可以填報的形式為“FOB”、“C&F”和“CIF”。其他的國際貿(mào)易術語比如EXW 、FCA和DAP等,根據(jù)是否包含“運費”和/或“保費”,分別歸并到“FOB”、“C&F”和“CIF”,也就是成交方式、運費和保費這三欄是互相聯(lián)系的。
以EXW成交方式出口的貨物辦理出口退稅,除了要與以其他成交方式出口的貨物一樣,及時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購貨發(fā)票、及時按規(guī)定收匯、及時按規(guī)定申報出口退稅外,需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買賣雙方約定由賣方協(xié)助報關,以賣方的名義辦理出口報關手續(xù)。即以賣方作為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發(fā)貨人”,確保貨物出口后賣方可以獲取相應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信息。
2.買賣雙方約定買方應向賣方及時提供出口貨物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jù)、郵政收據(jù)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jù)復印件。若買方不愿提供上述貨物單據(jù)復印件,則賣方應及時向主管退稅部門說明因出口貨物的成交方式特殊而未能取得出口貨物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jù)、郵政收據(jù)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jù)復印件按規(guī)定進行單證備案。
3.如果賣方是生產(chǎn)企業(yè),則以工廠交貨價(EXW)為其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jù)。
2019 11/29 14:05
84785040
2019 11/29 14:24
老師,我們是銷售放,開了增值稅發(fā)票了,也有報關單和貨運單號是不是就可以正常退稅了?
樸老師
2019 11/29 14:31
生產(chǎn)企業(yè)以工廠交貨價(EXW)為其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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