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11拿的土地,現(xiàn)在才開發(fā),中途8年交的土地使用稅是不是也應該計入開發(fā)成本,土地成本中?到銷售房屋后,這土地使用稅開發(fā)商就可以不要在交納是嗎?

84784997| 提問時間:2019 12/0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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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不是的,計入稅金及附加的。 不繳納了
2019 12/01 22:14
84784997
2019 12/01 22:24
這8年中土地使用稅都是總公司在交納,今年分公司才在開發(fā)承建中,總公司把這些該分公司承擔的土地使稅,全部轉入公司帳目中
84784997
2019 12/01 22:46
2019年度計入稅金及附加,2011一2018年度的計入以前年度損益,這樣可以嗎?
陳詩晗老師
2019 12/01 22:46
你現(xiàn)在是什么問題 分開后就各自核算了
84784997
2019 12/01 22:47
是的
84784997
2019 12/01 22:50
分公司獨立核算,目的準確核算成本
陳詩晗老師
2019 12/01 22:54
分公司獨立核算,就是獨立建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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