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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19年12月的發(fā)票,2020年1月才收到,請問是匯算清繳時直接調增嗎?

84784960| 提問時間:2020 01/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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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按照2011年34號公告的規(guī)定,如果在19年度已暫估,匯算清繳時可以不調整
2020 01/13 12:25
84784960
2020 01/13 12:26
就是沒有暫估
84784960
2020 01/13 12:26
我收到發(fā)票是直接記入未分配利潤嗎?
老江老師
2020 01/13 12:38
不用 直接列入費用! (按2012年15號公告,可以專項申報)
84784960
2020 01/13 12:39
專項申報在哪里???
老江老師
2020 01/13 12:43
就是到匯算清繳時,按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據(jù) 實務中,如果金額不是很大,沒有問題的,他不會管你
84784960
2020 01/13 12:44
3000多,一般需要提供什么啊?
老江老師
2020 01/13 12:45
不需要,直接列入當期費用即可
84784960
2020 01/13 12:49
好的
老江老師
2020 01/13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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