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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無論對內對外都視同銷售 只有購進的貨物對外視同銷售請問 自產貨物對內 為什么要視同銷售 比如自產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我自己生產醬油的廠我發(fā)醬油給員工也算銷售? 發(fā)給員工這個鏈條就斷了 也沒法抵扣 應該不視同銷售吧 那為什么外購對內就不是同銷售 自產對內就視同銷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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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你把自產醬油發(fā)給員工,到了員工手上,它就已經(jīng)離開增值領域了,員工等于增值稅鏈條上的最后一張門,所以必須要征這最后一道增值領域的稅。不然,這瓶醬油的進項稅都可以抵扣,銷項稅難道不交么。外購的話,這瓶醬油到你手里這一步就已經(jīng)離開增值領域了,你算是增值稅鏈條上的最后一張門,在你這個環(huán)節(jié)已經(jīng)把最后一道增值稅征完了,后面也沒有增值,你再給員工就不用再算了。
2020 01/14 19:59
84784986
2020 01/15 19:00
我的理解是不是 自產的醬油 無論送給員工還是怎么 都是相當于銷售 要交稅。 外購的醬油我已經(jīng)買的時候交了一遍稅了 不用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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