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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全年獎在2020年1月發(fā),1月沒報個稅,需要在2月申報個稅,想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算個稅,是不是意味著如果我們2020年年終獎如果是12月份發(fā)的話就不能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了

84784963| 提問時間:2020 01/1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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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是的,這個是只能用一次,
2020 01/1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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