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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發(fā)2019年12月工資,2020年2月發(fā)今年1月工資,那工資表上 所發(fā)的1月工資個稅計算是: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月工資+2019年12月工資)-12月、1月累計社保公積金專項扣除-5000*2,是這樣嗎?12月年終獎單獨計算,所以不用管年終獎部分?

84785032| 提問時間:2020 02/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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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對的 是的
2020 02/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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