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明白,為什么自產產品用于員工福利,視同銷售 而外購的不視同銷售,而是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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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外購貨物用于職工福利屬于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不屬于視同銷售,如果是自產產品用于職工福利 屬于視銷售的。
目前稅法中將以下七種行為歸入視同銷售行為:
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銷售代銷貨物;
非同一縣(市),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2020 03/07 17:02
84784955
2020 03/07 17:04
老師,規(guī)定我知道的, 我想知道原因,死記硬背記不住
venus老師
2020 03/07 17:05
這是基于稅負公平的原則。外購產品用于內部集體福利,其進項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需轉出,如果自產的產品不視同銷售的話,那這批產品從產出到消耗是沒有負擔增值稅的,這樣對于外購的單位來講不公平,其次如果自產的產品用于福利不視同銷售的話,那單位就會鉆這個空子,以員工福利的名義去銷售貨物,致使國家稅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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