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人問過,求答案: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2月份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業(yè)務: (1)向農(nóng)場購進糧食20萬元,入庫。 (2)將上述糧食全部發(fā)往加工成白酒100噸,支付加工費40萬元,輔助材料款12.4萬元,白酒收回入庫,收到增值稅發(fā)票. (3)銷售自產(chǎn)的甲種糧食白酒10噸,每噸單價24000元;銷售乙種糧食白酒5噸,每噸單價20000元;銷售丙種糧食白酒20噸,每噸單價18000元,收取包裝物押金2320元,款項全部存入銀行。 (4)自己生產(chǎn)的新品種糧食白酒5噸,每噸生產(chǎn)成本10000元,拿出其中的1噸用于饋贈,2噸用于職工福利(成本利潤率10%)。 (5) 將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白酒20噸出售,每噸售價4萬元. 要求:根據(jù)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增值稅按16%計算) (1)本月應交增值稅額是多少? (2)委托加工業(yè)務,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是多少元? (3)本月全部應納消費稅多少?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我一會做了發(fā)給你,問我要記得
2020 04/07 16:49
84784999
2020 04/07 16:50
好滴
暖暖老師
2020 04/07 17:28
計算過程在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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