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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和消費稅什么情況下適用同類最高銷售價格,平均銷售價格,最低銷售價格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0 04/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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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您好,學員,1、消費稅在換抵投三類計算時按最高計稅價計算繳納消費稅。而增值稅計算時則按平均價格計算。 如果你的問題是同一批貨物,用于跟對方交換物資。比方說是需交消費稅的化妝品一批,單價200元一套,市面上最高計稅價格為300元,共計500套,換回對方價值100000元的原材料一批。 則計算消費稅時,按每套300元計算共計應繳納消費稅300*500*30%=13500元。 應繳納增值稅200*500*17%=17000元。 2、消費稅從高適用稅率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即生產(chǎn)銷售兩種稅率以上的應稅消費品時)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的,按最高稅率征稅;  第二種:.納稅人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jù)成套消費品的銷售金額按應稅消費品中適用最高稅率的消費品稅率征稅。
2020 04/08 11:05
84784978
2020 04/08 11:08
增值稅和消費稅投分送是怎么采用最高平均最低的銷售價格,其中2個投指投資對嗎
金子老師
2020 04/08 11:44
學員,對于消費稅您就記住下面這三種情況是從高的,其他都是正常計稅即可。 消費稅從高計稅: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即生產(chǎn)銷售兩種稅率以上的應稅消費品時)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的,按最高稅率征收消費稅。 2.納稅人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jù)成套消費品的銷售金額按應稅消費品中適用最高稅率的消費品稅率征收消費稅。 3.納稅人用于以物易物(換生產(chǎn)資產(chǎn)或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為依據(jù)計算消費稅。 對于增值稅,投分送需要視同銷售,采用的是商品的正常售價可以理解成是平均計稅價格。 這里的投是投資的意思。
84784978
2020 04/08 13:16
好,謝謝
84784978
2020 04/08 13:17
投分送在消費稅和增值稅都是采用平均計稅價格嗎
金子老師
2020 04/08 13:22
投不是,投消費稅是從高,增值稅是平均。
84784978
2020 04/08 13:23
分和送消費稅和增值稅是平均的對吧
金子老師
2020 04/08 13:35
嗯嗯,對的,理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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