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勞務公司開票確認收入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差額征稅,差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如果個稅申報工資與第二個分錄不相符,我能否將第二分錄這樣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勞務成本(先結轉勞務成本) 為了是個稅申報一致在做一次計提工資 借:勞務成本 貸:應該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項目工資(不一致工資轉其他) 由于合同總價開具普通差額發(fā)票,未按權責發(fā)生制確認收入,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高估收入,差額部分也在當期高估了,所以產生個稅申報工資與開具發(fā)票差額部分不符。針對這種情況,我將多余差額部分計入 其他應付款-項目工資,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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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不要這樣操作吧,你這樣稅局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是工資就都計入工資里面
2020 04/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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