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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的:從小額零星經營業(yè)務的個人處購買商品,取得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請問這個金額是多少限制?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0 04/2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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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對企業(yè)稅前扣除憑證進行了規(guī)范,其中提到:企業(yè)向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yè)務的個人支付的款項,可以憑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及企業(yè)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一般500元左右。
2020 04/22 11:20
84785040
2020 04/22 12:33
謝謝老師,那我每天食堂買菜可以這樣入賬嗎?每天大概300元
紫藤老師
2020 04/22 15:07
每天食堂買菜可以這樣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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