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申報中出現(xiàn)提示:您本期銷售額未超過免稅標準,請將本期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開具或代開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對應塡寫在第10欄“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中;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納稅人塡寫差額后的銷售額,差額部分塡寫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中。如何解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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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直接將收入的數(shù)據(jù)填寫在第10欄。就是不含稅的收入數(shù)據(jù)
2020 04/23 17:57
84784954
2020 04/23 18:07
我塡了的呀
江老師
2020 04/23 18:15
如果有專用發(fā)票的,不免稅,填寫在第2欄,是不是開了專用發(fā)票的,這個是不免稅的
84784954
2020 04/23 18:17
沒開專票
江老師
2020 04/23 18:19
那你是不是差額征稅呢,差額征稅的話,是收入減掉成本后的不含稅收入填寫
84784954
2020 04/23 18:20
不是
江老師
2020 04/23 18:21
如果都不是,直接點申報處理。可以申報
84784954
2020 04/23 18:23
那另外的兩張表,附列資料和申報明細表還塡寫嗎?
江老師
2020 04/23 18:24
這個附列資料直接零申報,保存后就可以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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