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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的車輛,用于接送員工上下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否可以抵扣?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0 05/1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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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楓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國際稅收協(xié)會會員
你好,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屬于職工福利性質(zhì)。不僅租用車輛本身的油料費、修理費不能抵扣,租賃車輛本身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進項稅額也不能抵扣。
2020 05/1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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