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下老師,嵌入式軟件退稅,如果選第三種方法計算硬件銷售額,就必須是按硬件成本*(1+10%), 那如果成本利潤率大于10%不能勾第三種方法么?如果勾選第三種方法,稅局會覺得有問題么? 還有就是選 第一種方法確認硬件銷售額,具體怎么算出來硬件的銷售額呢? 我們要是在開票時提前按一定比例算好的軟、硬件銷售額。等成本出來的時候,硬件成本利潤率大10%,那這個應該選第幾種方式,稅局是否會對此有疑問呢? 期待老師的回復,謝謝!

84784998| 提問時間:2020 06/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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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你好,是的,一般就是根據(jù)硬件的成本金額來算的。你可以選擇第一種或者第二種
2020 06/13 12:53
84784998
2020 06/13 14:27
老師,選第三種方法,是不是只能按公式硬件成本利潤率=10%,如果實際成本利潤率大于10%就不能勾第三種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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