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下老師哪些情況下視同銷售?哪些情況下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0 07/10 15:0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2 以下情況不能抵扣 需要轉出的: 根據財稅【2016】36號的附件《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中涉及的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6)購進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020 07/10 15:02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