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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根據債務重組的新規(guī)定,用存貨換取債權,不是存貨視同銷售嗎?使用收入準則嗎? 快學公司放棄債權,取得對聯營企業(yè)的投資,不是按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嗎?有點迷亂

84784987| 提問時間:2020 07/1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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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債務人以日?;顒赢a出的商品或服務清償債務的,應當將所清償債務賬面價值與存貨等相關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其他收益——債務重組收益”科目。--不視同銷售的,不確認收入的。按債務重組的準則。 快學公司放棄債權,取得對聯營企業(yè)的投資,不是按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嗎?--按債務重組準則,不是按長投準則。 適用范圍   準則適用于所有債務重組,但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債務重組中涉及的債權、重組債權、債務、重組債務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列報,分別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不包括合同資產、合同負債、預計負債,但包括租賃應收款和租賃應付款。   (2)通過債務重組形成企業(yè)合并的,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yè)合并》。   債務人以股權投資清償債務或者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可能對應導致債權人取得被投資單位或債務人控制權,在合并財務報表層面,債權人取得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計量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yè)合并》的有關規(guī)定。  ?。?)債權人或債務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間接對另一方持股且以股東身份進行債務重組的,或者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債務重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債務重組的交易實質是債權人或債務人進行了權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權益性投入的,適用權益性交易的有關會計處理規(guī)定。
2020 07/1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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