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被保證人的名稱為啥是相對記載事項?不應(yīng)該是絕對記載事項嗎?

84785013| 提問時間:2020 07/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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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因為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2020 07/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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