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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制度中,部分先進制造業(yè)的計算公式是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 對于在計算進項構成比例時,是否需要考慮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guī)定轉出的進項稅額部分進行調整?謝謝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0 07/2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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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這個是需要考慮的哦
2020 07/27 17:35
84784961
2020 07/27 17:41
以下的規(guī)定是否也適合部分先進制造業(yè),謝謝(1)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先辦理免抵退稅后,納稅人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再辦理留抵退稅。 (2)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稅,又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后的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樸老師
2020 07/27 17:55
你好,也是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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