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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稅金和已交稅費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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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交稅金”是原會計制度的科目名稱,“應交稅費”是新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名稱。
因此,如果沿用原會計制度,就用應交稅金,如果執(zhí)行新會計準則就用應交稅費,但當年的同一賬套不能兩個科目名稱同時存在,那樣的話,匯總科目會亂的。
應交稅金是負債科目,是過渡性的,就是應當要交但還沒有馬上就交。如果馬上就交的就不必通過應交稅費。如車船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而應交稅費的賬務處理,如對外銷售貨物應交稅費的賬務處理,這是這樣的:
1、在發(fā)生銷售收入和收取增值稅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等賬戶)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銷售應稅消費品時的賬務處理。銷售實現(xiàn)時,按應交的消費稅額入賬:
借:產(chǎn)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發(fā)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
2020 07/3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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