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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是經(jīng)濟法中的,委托代銷視同銷售,第一步交付商品時,確認銷項稅。 好像實物中計算是發(fā)出的時候沒有確認銷項稅,只是借:發(fā)出商品,貸:庫存商品,后期收到代銷清單的時候,賣多少,委托方才確認多少收入和增值稅,兩種處理不一樣,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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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7| 提问时间:2020 08/1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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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是的,是這樣的;
2020 08/14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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