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2例,為啥還應評價內部審計的工作并實施審計程序?第5例,不是按照相關豁免規(guī)定,無需要將子公司財務報告內容內部控制包含在審計單位內嗎?為啥還要將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2)不恰當。還應評價內部審計人員的特定工作并實施審計程序。
5)恰當。將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是《企業(yè)會計準則——合并財務報表》
2020 08/26 09:25
84785016
2020 08/26 20:59
第二問,怎么評價內部審計的工作并實施審計程序?
張心心老師
2020 08/26 21:06
(一)評價內部審計特定工作應考慮的因素
1.內部審計工作是否由經充分技術培訓且精通業(yè)務的人員執(zhí)行;
2.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是否得到適當的監(jiān)督、復核和記錄;
3.內部審計人員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使其能夠得出合理的結論;
4.內部審計人員得出的結論是否恰當,編制的報告是否與已執(zhí)行工作的結果一致;?
5.內部審計人員披露的例外或異常事項是否得到恰當解決。
?(二)針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特定工作實施審計程序?
1.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取決于注冊會計師對下列3因素的判斷:?
(1)對相關領域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2)對內部審計的評估;
?(3)對內部審計人員特定工作的評價。?
2.注冊會計師在評價的基礎上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主要包括:?
(1)檢查內部工作人員已經檢查過的項目;?
(2)檢查其他類似項目;
(3)觀察內部審計人員正在實施的程序
閱讀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