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般企業(yè),2019年3月留抵稅額10萬,4-9月分別是18w、28w、12w、37w、55w、65w,請問可以申請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是多少? 構成比例是92%

84785033| 提問時間:2020 09/0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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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這個是可以申請退稅的,只要納稅等級滿足,沒有違法和即征即退
2020 09/06 09:28
84785033
2020 09/06 09:29
我是想知道怎么算
慧老師
2020 09/06 09:33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65-10)×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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