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品用于連續(xù)加工成應(yīng)稅消費品扣除已納消費稅里沒有電池里,為什么這里用于繼續(xù)生產(chǎn)電池的已納消費稅可以扣除呢

FAILED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0 10/22 19:54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確。
2020 10/22 19:59
小林老師
2020 10/22 20:00
您好,個人認(rèn)為您是正確的。
84785021
2020 10/22 20:02
您好,您的意思是答案錯了?
小林老師
2020 10/22 20:03
您好,是的,因為連續(xù)生產(chǎn)電池,不可抵扣消費稅。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 实务
  • 税务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CPA
  • 税务师
  • CMA
  • 建筑
  • 事业单位
  • 财务软件
  • Excel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