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設計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乙公司設計 A、B兩種型號的 設備,合同總價款為30萬元,設計項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驗收:乙公司自簽訂 合同起S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30%的款項,余款在設計項目完后由乙公司驗收合格后的5日內付清。2019年7 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的款項,至2019年12月31 日甲公司完成整個項目的履約進 度為 60%,實際發(fā)生設計費1300萬元,預計完成整個設計項目尚需發(fā)生設計費650萬元。甲公司履約過程中所 產(chǎn)生的設計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該企業(yè)在整個合同期間內有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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