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增值稅四項服務(wù)加計抵減中,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這里面的計算銷售額的時間區(qū)間是指計稅期月份還是指去年一整年時間?是每個月判斷是否達標?還是說去年達標了,今年都是可以加計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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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wù)、電信服務(wù)、現(xiàn)代服務(wù)、生活服務(wù)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應(yīng)當如何計算?
答:2019年3月31日前設(shè)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實際經(jīng)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經(jīng)營期的累計銷售額計算。
2019年4月1日后設(shè)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照設(shè)立之日起3個月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
您好!是一整年哈,去年達標,今年還要達標才能用哈。
2021 01/2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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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26 10:51
老師,請問在進項稅加計抵扣,按當期的進項稅額10%/15%進行抵扣,我想問這里的“當期進項稅”是只能是所屬期的進項稅,還是包括我勾選認證很早以前的未抵扣的進項稅也可以?(比如我繳納的是8月的增值稅,那我可以用前期56月的進項稅算加計抵扣嗎?還是說只能用8月產(chǎn)生的進項稅加計抵扣?)
莉莉老師
2021 01/26 12:45
您好!包括你符合年度的一年哈,或者經(jīng)營期所有的進項稅額,當期不是一個月的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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