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20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2月發(fā)放的,那么 這個獎金沒有在當年12月申報,2021年3月申報期申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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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可以的。發(fā)放的次月報個稅 。但是就會計入21年收入總額了
2021 03/09 14:28
84784992
2021 03/09 14:29
這樣違反會計稅法嗎?
meizi老師
2021 03/09 14:35
?你好? 這個不違法。 稅務局規(guī)定是 發(fā)放的次月報個稅?
84784992
2021 03/09 14:52
好的,明白,謝謝老師!
meizi老師
2021 03/09 14:54
沒事的。希望能幫到你 滿意請給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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